男孩看见野玫瑰

走在天桥上,正是黄昏将要临来的时候。五月的微风醺然,一团一团地扑面而来,暖暖地,象这个暧昧的城市一样,令人神迷。这是一天当中最好的时段,我象是一朵灵魂,飘荡在这个他乡的天空,也许是很宿命地直觉终究要离开,所以当我进入这片缤纷的世界,便急着要把人生的滋味一一尝遍。

路灯点亮我的眼睛时,我已经走了很久,华灯初上的夜,我不想回家。

原以为生活会平静如许地过上好多年,平静如白开水样的甚至没有任何味道,然后平凡如平静的人生伴随满是苍白的头发偶尔一两声叹息却也没有什么起伏没有什么遗憾。

我,我想平静到老。

因为,我在朋友的生日Party里遇上了她,所以,我无法再恪守从前的一切。

和弥赛儿的初次相见,是没有声音的,就象看一场电影,画面很突兀地停留在那里再也放不下去了,却是没有人想离去,因为那个被定格的画面很美丽,凝固着无声的诱惑,我忘了对她第一句话说什么,记得她的眼神,闪着小兽的警惕,纯真的脸全是排外,还记得她的外套和我的是一样的,一件G-star的粗布男式衬衫。

她很年轻。穿着脏的牛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一双球鞋,颜色有两种,率性得让人无法接近,她好象是个心理有距离的人,又象是个吉普塞的女朗,有一丝丝暧昧,有一丝丝想要诱惑男人的神情。

她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在一刹那想起赵传的那首歌《男孩看见野玫瑰》,时间在那里停住了,不会动了。然后,砰的一声,手里的酒杯跌落在地,她就那样看着我,因为是她撞了我,我拉着她离开了现场。

才发现她的高度只到我下巴,又小又单薄,好不真实。只有那双眼睛,她拿它们来看我,象是在看一本书,如果可以,我猜她极想把我一页页地翻下去。她的眼里有不信任,同夜星一样寒冷。她说,她叫弥赛儿。

弥赛儿开始与我第一次约会。是去三联书社的音像部挑选CD,我以为她会去茶座,或是咖啡厅,也做好了去真锅的准备。她喜欢Boyzone,我并无意外,因为我也喜欢Ronan,他和我一样的星座,一样的年龄,所以我猜,在弥赛儿的冷漠的外表下,也会有快乐得失魂的瞬间,只有爱尔兰的纯静才会有失真的刹那,我也期待她的美妙时刻。

后来,她问收银员,有没有O’connor的专辑,才发现她是一个活在别处的女孩,时间的流逝与她没有任何直接的作用,因为O’connor成名甚早,知道她的并不多,想来她不会太天真,或是她有极恋旧的情怀,那是一个漂亮得不俗的光头女人,穿一件黑色的风衣,有种让人窒息的美丽,她的眼睛是紫色的,她很高。

也许我可以同她讲,在我沉静包裹的表象里,其实也有一颗跳跃的心,或者我们会有共同的爱好,比如The Beatles的那首《Yesterday》。

出来的时候,弥赛儿拿着一大叠的音乐CD,她说不喜欢VCD,也不喜欢MP3,有种失真的感觉,唯有CD才是天籁,我原谅她的执著。

她站在楼宇高耸的甬道风口,显得那么落寞,优雅,颓废,没有化妆的脸苍白如一张纸,更让眼睛突显清灵,是的,她仅有一双好看的眼睛,如丝,如水,如梦。

弥赛儿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她说从那样一个满是二氧化碳充斥的地方出来的人,根本不可能有一张温润的脸,要么苍白,要么潮红,要么萎靡,她说她唯一学会的就是六个人一起打红警,已尽得其精髓,这是一个收获。代价是,从此她就愈发苍白。

她说话的时候,会有一些些的微笑,象是在回忆某个动人片段,看着衣袂在风里猎猎作响,发现她穿的依然是G-star,黑色牛仔裤,一双白球鞋,这与我印象里的那次初见并无多大变化,连同对我爱理不理的神情,她笑的时候,眼睛却没有笑的感觉,仍是冷静地看着别处,只有她的扇贝齿会有动人的光泽,让人看到一个深深的酒涡。

我开始想起我的初恋情人,厉淳。那是一个笑如朝羲的年轻女孩,她高挑漂亮,对人热情,是一个没有女性纤细第六感的女孩,我喜欢她这种“缺陷式”的单纯,她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竟是线性代数的课代表,她的直观对于理性与思索常让我自叹不如,本来她应该上北大,只是因为睡过头迟到的缘故,在高考的第一天下午。

如果那天她没有迟到,那么我永远都不会有机会同她相遇,我们会在地球的两个无交叉点各自前行,哪怕,某天在街头偶遇,都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眼神撞出火花来。

我有点自私地想,幸好那天她犯了这个错误。又或是注定了要犯这个错误。其实她是不在乎的,对于生命的豁达,没有人比得上,有时候,我觉得她象是雅典娜,有时候又会觉得她象是奥菲斯,总之她是我的女神,是我的太阳。

她会在星月夜里偎在我怀中,给我背徐志摩的那首《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她喜欢在四月里去放风筝,喜欢从克莱德曼指尖下流泻出来的《春之旋律》,喜欢阳光穿过薄薄的云层,喜欢费列罗的浓郁巧克力,喜欢洁白的衣衫,她剪着学生头,纯真的脸宠就象《城南旧事》里英子的模样,她有一双好看的眼睛,象是四月的天空,明净而清远。

我从心底里爱着她。女孩,女神。她是自然的水仙。

后来,她神经中枢病毒感染,死在六月。

从此,很多女孩子告诉我,你是一个很让人难懂却又令人向往的人,但是没有人能够抓住你的心。

我说,我本无心,又怎么抓得住。我开始平静下来。

而弥赛儿却有着洞悉一切的敏感度,令人觉得深不可测且不可捉摸,她有一种摧毁性的美。

她最无邪的时候,是听到音乐响起之时,有着朝圣一样的情怀,神秘又虔诚,在路上,我听到她嘴里在哼那首英文歌《雪绒花》,她说她曾是校合唱队的领唱。那个白衣黑裙的年代。我喜欢她有这样单纯的情结。

和弥赛儿在一起,我总觉得幸福又失望,她不断地吸引着我,就象海洛因对于瘾君子一样,我的免疫力或者对于这样一个女孩子是无法起作用了。有时我也会不自觉地想起我的初恋,恨不得将她逝去的所有好脾气都嫁接到弥赛儿的身上,让她也会有一双笑眼。

我说,弥赛儿,你是一个暧昧的人。

因为我生活在暗里,我是背地而生的。

你是专为迷惑我而来的午夜ROSEMARY。

我不是迷迭香。

你爱我吗?你爱过别人吗?

承诺不可信。

我清晰地看到她无动无衷的模样,一如厉淳看见我的雀跃。都是那么沏底地,我想要疼爱她。想把曾经中断的感情再延续下去,平静与我,早如断线的风筝,稳稳地飞走了,我的内心激荡如海涛。弥赛儿在我的怀里颤抖,她说,很久没有人抱过我了,除了小时候妈妈抱过以外。我说,弥赛儿,我爱你。

月,是迷茫的,夜,是黑色的,星,是摇曳的,爱,是玫瑰的……我在Boyzone的那首《I swear》里吻住她,她湿润的唇象是浓浓的巧克力,我尝到了爱情的味道,象是,象是一条没有止境的河流,我顺势漂流,我知道没有尽头的河叫作远方,我漂流许久,弥赛儿是我的爱情终点。

弥赛儿对我说,黛玉的哀愁是感怀了花的一世,人即如一季的花,初绽时的美丽无法永恒,那就不如在怒放时留下记忆,怕自己不能承受,凋零离散之后,一室的凄凉。你要陪我,陪着我,好吗?她在那时流露出脆弱来。我猜她是爱过一个人,才会害怕成这样。内心的封闭连一丝丝阳光都照不进来。却依然有人为她神魂颠倒。只因她有摄人心魄的眼睛。

我从未对她提起过,我也曾爱过一个女孩,她曾是我的挚爱,她很好,却离开了我。我的心也在从此以后就有了缺口。

也许在她的眼里,我是一个有一点点小资情调,有一点点钱,喜欢黑色的衣服,喜欢漂亮的女人,喜欢完美的事物,喜欢憧憬,喜欢抱着她,喜欢幻想的男人。我不否认。

偶尔我也会带她去那老街,拐角的那个小店,要一杯喜力啤酒和一些小菜,享受悠闲的时光,在氤氲的水蒸气里,我看到她变得那样简单,有稚气和好看的脸,说起一些美丽的往事,笑得很甜美。

偶尔也会在雨天,我和弥赛儿去植物园看盆景,她会无忧无虑地吻那些带着雨水的玫瑰,问我,喜不喜欢。我仿佛回到大学时期,身边是年轻的厉淳,在雨天里,一起去图书馆看古旧的小说,耳朵里一人一只耳塞,听一些老歌,我的手扣在她的手上,温暖得如同一个暖炉。厉淳也总会问我,你喜不喜欢。

弥赛儿的额头宽阔,头发象野生植物,其实,其实她真的很好看。她的眼里不再象一头困兽,神色也不再阴暗。我看过她20岁以前的照片,也一样是个笑得如火焰一般明亮的女孩,她已在回来的路上。

弥赛儿说,其实,我也很想,想有一个人陪着我看电影,在大街上散步,流泪的时候会给我擦眼泪,难过的时候会背着我看医生,我也喜欢喝花言巧语汤的。她有了一些调皮的姿态。她说,从前她一个人吃着快餐,今后,她可以喝热汤了,她要同我一起过油盐生活。

弥赛儿在我面前微笑的时候,象一朵小小的甘菊一样,我会走过去,紧紧地拥抱她,把头埋在她的头发里,有着好闻的西蕃莲的清香。她的双肩耸动,她的脸开始变得幼滑,粉红,我越来越觉得象个安琪儿。

她说,如果,如果我们有一个小孩该多好,一个漂亮聪明的男婴,有着芬芳的香味,有着柔软的四肢,有着肿肿的小眼睛,有着傻傻的婴儿式的微笑,我要专宠他。弥赛儿说这些的时候,把脚伸在桌子上,她有一双洁白,纤细的脚,却很怕痒。

我渐渐有了想结婚的念头。

我觉得象我这样能遭遇两段截然不同的爱情,是一种奇妙的旅行,眼睛,耳朵,和心都有过各种不同的际遇,芬芳的花蕊,四季分明,还有阴晴圆缺,我所经历的并不复杂,我爱那些单纯的事物。

就那么一次,弥赛儿说,借你在燕子坞的贵宾卡用一下,我把钱包给了她,自已去了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她的脸色已经雪白,手上拿着一张相片。

那个女孩有着和弥赛儿一样的眼睛,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眉头,在静静地微笑着,她,她就是我的初恋,厉淳,我每天都将她带在身上,不离不弃。

从此弥赛儿再也没有出现过。